一、適用人員:
在廣州市正常投繳醫療保險,且發(fā)送情況符合報銷(xiāo)要求
二、不同情況的所需材料
情況一:已辦理異地就醫人員
1. 醫療費用發(fā)票
2. 醫療費用明細清單
3. 住院病歷首頁(yè)/入院記錄
4. 出院記錄
5. 診斷證明
6. 醫???社會(huì )保障卡
7.《廣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選擇異地就醫定點(diǎn)醫療機構登記表》或《異地就醫記錄冊》復印件
情況二:出差、公派學(xué)習、享受探親假期間
1. 醫療費用發(fā)票
2. 醫療費用明細清單
3. 住院病歷首頁(yè)/入院記錄(需證明緊急情況入院)
4. 出院記錄
5. 診斷證明
6. 醫???社會(huì )保障卡
7. 單位出具《情況說(shuō)明》
情況三:醫保系統故障
1. 醫療費用發(fā)票
2. 醫療費用明細清單
3. 住院病歷首頁(yè)/入院記錄
4. 出院記錄
5. 診斷證明
6. 醫???社會(huì )保障卡
7. 醫院出具《情況說(shuō)明》
情況四:遺失、資料修改期間、入院時(shí)忘記出示醫???/span>
1. 醫療費用發(fā)票
2. 醫療費用明細清單
3. 住院病歷首頁(yè)/入院記錄
4. 出院記錄
5. 診斷證明
6. 醫???社會(huì )保障卡
7. 本人或其家屬出具的書(shū)面報告
8. 其他材料(醫保局視乎情況后再定)